第一步、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许可证并提交资料
到市政府服务中心安监局窗口申请办理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交相应资料;
第二步、管理部门审查
相关办理部门审查资料是否符合规定,如不符合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缺的所有事项;后由工作人员现场审查;
第三步、相关部门同意并下发证件
管理部门签署同意意见后,制作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并下发申请人。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文件;
2、企业法人及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4、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书;
5、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文件(复印件);
6、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 (复印件)。
8、办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余材料;
1、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石油库设计规范》等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2、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与本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专门的安全生产培训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其他从业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经安全生产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合格;
3、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4、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5、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6、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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